主旨:參議員 Bonacic 支持的 S3766 法案
M of A Weinstein 支持的 A625 號法案
進展: 參議院:議程 #912
眾議院議程 #299
針對侵權訴訟和解的普通訴訟法研議修訂;以及廢除部分相關法條的法案
親愛的民選官員:
根據 S3766/A625 提案內容,如醫療事故鑑定訴訟有兩名以上的被告 (醫師或醫院),不和解的被告必須在審訊前作出選擇,決定其責任金額將減去:1) 陪審團判給原告 (例如受害病患) 的金額,或 2) 由陪審團決定的同等分攤金額。
紐約皇后區醫院 (NYHQ) 強烈反對此法案,因為這形同迫使不和解的被告在審訊前作出不知情的決定。如果這項法案通過立法,根據大紐約醫院協會 (Greater New York Hospital Association) 的預估,全州保險費用將增加 5% (或 8 千萬美元)。
紐約皇后區醫院 (NYHQ) 反對這項法案,因為不和解的共同被告必須在審訊前賭運氣,決定其責任金額將減去和解共同被告的和解金額,還是和解被告按照比例分攤的過失責任金額。在現行的法律下,陪審團判決金額會減去和解被告所付金額或陪審團分配給已接受和解之被告的過失責任分攤金額 (以較高者為準)。
根據現行的規定,原告無法獲得比陪審團所判更高的金額。此提案反而會讓原告可能不當獲利,因為如果和解被告的和解金額超過其分攤比例,原告所獲得的金額將超過陪審團最終判決不和解被告所需償付的分攤金額。當然,這也是訴訟律師獲得更多律師費的大好機會。容我再次重申,醫院花在購買責任保險的金額已經很高,立法機關實在不應該將不必要的費用加諸在上面。
此致,
Stephen S. Mills
院長兼執行長